核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智库基金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2年度“智库基金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9001诚信金沙9001cc“智库基金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9001诚信金沙9001cc基本学制内全体在籍在册的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评选类别
(一)“智库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二)“智库榜样引领”奖学金(智库引领之星、智库进取之星、智库科创之星、智库文艺之星、智库体育之星)
(三)“智库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者)
三、评选条件
“智库基金奖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和不得参评情形以及各具体奖项评定条件、奖励标准等,详见《9001诚信金沙9001cc“智库基金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个人自愿申报,如实填写《9001诚信金沙9001cc智库基金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3)、准备参评具体奖项所需证明材料,于2022年12月18日18:00前,将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以及有关证明材料PDF文件提交所在班级团支部书记(2019级研究生直接提交至核学院研究生会综合事务部负责人〔石峰,邮箱shif2021@lzu.edu.cn〕)。
(二)集体推荐
班委对参评人员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达不到要求的申请材料返回申请者按要求重新填写和提交,直至符合要求;达到要求的申请材料,于2022年12月19日18:00前,由班委统一报送学院研究生会综合事务部负责人(石峰,邮箱shif2021@lzu.edu.cn)。
(三)材料初审
研究生会统一将申请材料及时提交学院研工组,并协助辅导员,对照评选条件,对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
(四)学院评审
研工组与学工组一道,对通过初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参评人员申请材料进行证明审核,统筹拟定初选名单。
(五)名单审定
学院“智库基金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对拟定初选名单进行审定,并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最终评选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个人申请和集体推荐严格在要求时间范围内报送和提交,逾期视为不申报或不推荐。
(二)研究生会(或班委)成员若申报有关奖项时,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不得参与集体推荐和材料初审环节中的各项工作。若有违反者,直接取消其申报资格。
9001诚信金沙9001cc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