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1诚信金沙9001cc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根据《9001诚信金沙9001cc研究生评优管理办法》(校研〔2020〕35号)和《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校研〔2023〕106号),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优类型
(一)个人评优: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集体评优:研究生优秀班级、研究生文明宿舍、研究生先进集体。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摘自《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校研〔2023〕106号)。
三、评选名额
(一)优秀研究生
学校下达我院优秀研究生名额33名,根据各年级符合条件研究生人数比例,分年级配置,不区分培养层次。其中:2018-2020级4名,2021级12名,2022级14名,2023级3名(限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生)。若有关年级申请人数不足分配名额时,剩余名额由学院调整至其他年级。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
学校下达我院优秀研究生标兵名额3名,从优秀研究生中择优推荐,不单独评选,优先推荐高年级优秀研究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校下达我院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12名。按研究生会5名、党支部3名、班团干部4名三个系列分别予以配置。对同时担任研究生会、党支部、班团干部中两项职务及以上者,只能选择一个系列参与评选,不得重复申报。
(四)研究生文明宿舍
学校下达我院研究生文明宿舍名额3个,由班级进行推荐。
(五)研究生优秀班级
学校下达我院研究生优秀班级名额3个,由班级自愿申报,学院研工组进行推荐。
(六)研究生先进集体
无固定名额,请各科研团队、课题组等集体积极申报,由学校组织评选。
四、工作进度安排与材料提交
(一)12月4日前(以18:00为节点,下同),有关个人和集体,在“研综系统”评优模块进行申请。
1.个人评优的主要优秀事迹和集体评优的主要工作成果要对照有关类别具体条件,认真总结,既要有主观描述,又要有客观事实支撑,语言要精简并作凝练提升。
2.个人评优均需由导师在研综系统审批并填写推荐意见。
3.集体评优由申报集体指定1名负责学生进行系统申报操作。
(二)12月7日前,学院组织不少于7人的师生评委,对有关推荐材料进行评价。
(三)12月11日前,研工组计算有关评定成绩,根据相应名额和评定成绩确定拟推荐结果,并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
(四)12月15日前,向学校报送各类型评优推荐结果。
五、评定办法
(一)各类评优在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基础上,按以下方式评定。
1.对有名额限定的个人评优,按推荐材料评价成绩(占60%)、导师评价成绩(占20%)、综合评价成绩(占20%)核算评定成绩,根据各类别相应名额按评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硕博连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以推荐材料评价成绩确定)。
2.对有名额限定的集体评优,根据各类别名额按推荐材料评价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
3.对没有名额限定的集体评优,只作真实性审查。
(二)对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研究生,其导师评价成绩、综合评价成绩直接采用今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的相应成绩,不再单独核算。
六、其他
(一)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的个人和集体,请按规定时间节点提交有关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有关评定资格。
(二)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学院有关办法、细则执行。
附件:
9001诚信金沙9001cc
2023年12月1日